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潮州医疗事故律师咨询患者知情权表现有哪些

2020-10-16 14:17 来源:zlw003
核心提示:患者的知情权表现为患者在医疗机构治疗过程中,有权知晓自己的病情,并有权了解医疗机构动作人员所采取的医疗措施以及会带来的后果,不告知是侵权的。那么患者知

患者的知情权表现为患者在医疗机构治疗过程中,有权知晓自己的病情,并有权了解医疗机构动作人员所采取的医疗措施以及会带来的后果,不告知是侵权的。那么患者知情权表现有哪些?患者知情权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?
 
一、潮州医疗事故律师咨询患者知情权表现有哪些
 
知情同意权是指患者有权知晓自己的病情,并可以有权对医疗服务人员所采取的医疗防治性措施决定取舍。知情同意的实质是患者在实施患者自主权的基础上,向医疗方进行医疗服务授权委托的行为。为保护患者的知情权,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有向患者告知病情的义务。在医疗活动中,对于患者的咨询,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及时解答,履行告知义务,让患者知道自己的病情:自己得了什么病、处于病情发展的什么时期;知道自己在做何种检查项目;在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或其他医疗风险,以及自己为配合治疗应该注意的事项,等等。
 
二、潮州医疗事故律师咨询患者知情权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
 
关于患者的知情权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》有明确的规定。《执业医师法》第22条明确规定,关心、爱护、尊重患者,保护患者的隐私是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。《执业医师法》第26条明确规定,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实用性介绍病情,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。
 
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履行告知义务时,要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,要讲究语言艺术和效果,注意说话方式和态度,对患者态度要亲切和蔼,语言要温和,避免恶性刺激,不要对患者态度冰冷或不理睬。介绍病情时不能用“没事”、“不可能”、“一定会”等不负责任的话或不确定的话。要协议做好病员思想工作,对个别病员提出的不合理要求,应耐心劝解,既要体贴关怀,又要掌握原则,有关病情恶化、预后不良等情况,不要直截了当地告诉病员,必要时由负责医务人员或上级医务人员进行解释。在术前,要向患者交待手术方式以及术中、术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意外。
 
以上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相关知识,知情同意权是指患者有权知晓自己的病情,并可以有权对医疗服务人员所采取的医疗防治性措施决定取舍。有困难希望大家可以向潮州医疗事故律师咨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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